庭审现场
为进一步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肃清流毒影响不彻底”问题专项整治,营造反思、警示、警醒的浓厚氛围。10月12日下午,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阜南县黄岗镇财政所结算员刘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将依法择期宣判。
旁听席
此次庭审组织了县纪委、相关单位人员及阜南法院干警共计3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坚决做到廉洁用权,绷紧纪律弦,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受警醒、明底线、守廉洁。